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舟山市分行”)因“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被罚款65万元;时任中国银行舟山定海支行副行长许俊,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舟金罚决字〔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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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金罚决字〔2024〕2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
二、许俊(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副行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罚款65万元
二、对许俊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9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