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英国政府宣布退出《能源宪章条约》(ECT)。
关于退出该条约的原因,英国政府在官方声明中称,英国试图对《能源宪章条约》进行现代化改造,以更好地服务于净零排放目标,但随着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努力已经失败了。
《能源宪章条约》于1994年签署,并于1998年生效,前身为1991年签署的《欧洲能源宪章条约》。该条约旨在促进能源领域跨境合作,保护欧盟国家能源公司的投资利益,主要涵盖商业能源贸易、过境、投资等多个方面。
据《经济日报》发布的一篇文章称,欧洲能源企业是《欧洲能源宪章条约》的主要受益群体之一,欧俄能源贸易也逐渐快速扩张,成为捆绑双方利益与外交关系的关键纽带。
但因阻碍绿色能源转型,《能源宪章条约》近年来饱受批评。据彭博社报道,自1994年签署以来,该条约没有针对国际气候目标进行实质性更新,其过度保护化石燃料投资者的利益,已经同欧洲能源转型目标存在冲突。
去年7月,欧盟委员会曾建议各成员国协调一致退出该条约。欧盟能源委员卡德里·西姆森当时称,建议欧盟退出《能源宪章条约》,因为该条约“越来越过时”,不再符合欧盟能源转型目标。
英国能源国务部长格雷厄姆·斯图尔特也表示,《能源宪章条约》已经过时,迫切需要改革,保留成员国身份不利于英国向清洁能源过渡,甚至会因在净零排放的努力而遭到惩罚。
有关《能源宪章条约》改革的讨论已持续数年。
2022年,英国曾达成初步协议,以扩大《能源宪章条约》对可再生能源和碳捕获等技术的支持。
新协议本应于2022年11月通过,但随着部分欧盟成员国退出该条约,谈判陷入僵局。去年9月,英国政府官方声明称,如果新版协议没有通过,英国将考虑退出。
英国退出程序将于一年后生效。目前,法国、西班牙、荷兰等九个欧盟成员国也已经脱离该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