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公告,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出租方深圳市沙井沙头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骏升泰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及《租赁补充协议》,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现状承租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沙头村的商业广场项目的一至七层整栋(包括地下室和夹层)全部物业以及依附于租赁物业的各种辅助设施的使用权利捆绑以现状整体出租给百纳新业用于开设大型综合商业项目。租赁物业面积17.63万平方米,百纳新业按照现状承租租赁物业和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租赁期限自2024年8月1日至2033年11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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